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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貨政策

1. 購買日起7天內,若發現貨品有任何問題,請保留所有包裝物料,包括原裝包裝、單據及相關禮品。
2. 於三天內聯絡我們,提供商品照片,提出換貨要求。
3. 確認貨品狀態符合退貨政策的要求後,我們會盡快通知閣下退貨申請情況。
4. 在收回貨品後,七個工作天內安排換貨,恕不退款。
    *若我們未能於七天內收回貨品,將保留取消退換貨品的權利。

 

在以下情況我們有權拒絕客戶的退換貨要求:
如商品有以下情形,恕無法辦理換貨:

  • 超過7天及非本次退貨訂單申請的退貨商品。

  • 非全新商品:貨品因人為問題造成磨損髒污、任何人為損毀,或退回的貨品有明顯污漬或氣味,我們將有權不予退換,我們對貨品是否存在明顯的污漬或氣味問題會保留最終決定權。

  • 非完整包裝即已開封、包 裝 膠 紙 或 盒 被 撕 去或損毀 ,或任 何 人 為 損 壞 都不 能 提 供 更 換 及 退 貨 服 務 , 請 見 諒

  • 在商品上加工,例如:打印,並非商品原樣。

  • 因主觀原因而引起的退換我們有權不予退換,例如跟色差、想像中不同、感覺不好看。

    *如付款後因個人理由要求取消訂單,將收取全單費用的百分之五作退款的手續費。如貨品已寄出則無法取消訂單
 

門市換貨

  • 需憑單正本收據和七天內到門市進行換貨,如買家需要郵寄,則由買家承擔往返運費。

  • 如果客人七個工作天內並未有任何退換產品的申請,則代表貨品交易完成,本店無需承擔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亦不會安排任何更換貨品或退款事宜。

  • 如發現退貨產品不符合本公司的退貨條款,將不獲處理,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詩悅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有權於毋須在另行通知情況下更改條款與細則,及拒絕更換產品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詩悅國際發展有限公司將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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